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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大学烟草学院关于加强学生安全管理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8-11-06 22:50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有关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学生管理,同时给广大同学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经研究做出如下规定,望各班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一、关于外出活动、春游的规定
1、不提倡外出春游。
2、如有外出活动的班级、集体(包括社团、宿舍),只允许在市区内活动,需由班级或集体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含安全措施方案),并由班主任带队。
3、市区外禁止集体出游。
4、不准以个人、集体或旅行社等名义组织报名组团、张贴海报等。
二、关于请假制度
1、不能正常上课、实习,需办理请假手续,双休日离开郑州市的需在班内进行外出登记。
2、办理请假手续需经年级辅导员进行审批,返校后按时销假。
3、不办理请假手续,私自离校者按学校规定进行处理。
 三、关于用电、防火安全
1、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积极做好学生宿舍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防火意识,及时排查火灾隐患,处理险情。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点蜡烛、燃烧物品、燃放烟花爆竹等,不得躺在床上抽烟,不得随意乱扔烟头。
3、严禁在学生寝室私拉乱接电线、网络线,有违反者给予批评教育及警告以上处分。
4、严禁学生在寝室内使用电热设备和大功率用电设备,如电炉、电热杯(锅)、电饭堡、电热棒、烘鞋器、大功率功放、音响、洗衣机等,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罐等器具。
5、线路、灯具、开关等用电设备设施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禁止学生个人擅自处理,若需修缮,学生应及时向宿管中心报修。
6、严禁损坏楼道内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四、关于宿舍防盗安全
1、严格遵守门卫制度,外部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学生公寓内大型、贵重物品要凭有效证件进行登记,核实后方可带出。
2、学生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丢失后,应立即向保卫处和所住宿舍门卫值班室挂失,因证件丢失不挂失而造成证件管理混乱和宿舍被盗者,要承担一定纪律责任。
3、学生必须按指定床位住宿,未经宿管中心同意,学生私自调换床位者,给予通报批评,经教育仍不改正者,给予警告处分。
4、学生不得转让或出租本人床位,违反者给予通报批评,经教育仍不改正者,给予警告处分。因转让或出租本人床位造成较坏影响或后果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5、严禁学生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违反者,给予警告处分,因私自留宿外人造成宿舍被盗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6、寝室门窗、门锁损坏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到楼长办公室报修,离开宿舍时应关好门窗,反锁好房门,贵重物品应寄存保管,寝室因更换室员、门锁损坏、钥匙丢失等因钥匙原因有失盗隐患存在时,应及时申请更换房门门锁。严禁学生转借、私配房门钥匙。
7、管理好个人财物,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寒暑假及大假期间,学生贵重物品要到指定的地方寄存或带离,现金、银行卡、饭卡、手机等要随身携带。寝室内不宜存放大额现金,银行卡及存折应加密,密码不宜对任何人泄露,取钱时应提防他人偷窥密码。
8、探亲访友者,学校和外来管理检查人员需进入宿舍的,必须出示有效证件,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学生宿舍,并在规定时间内离开学生宿舍。
五、关于加强宿舍治安安全
1、学生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以及法律明令禁止私人藏有的枪械(包括汽枪)、弹药、管制刀具等带入学生宿舍。违反者,除收缴物品,送保卫处依法处理外,视其情节态度,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2、禁止在学生宿舍内打麻将或以其它形式从事赌博活动,违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3、宿舍内严禁酗酒、打架斗殴、起哄,熄灯后禁止在楼内大声喧哗、吹拉弹唱、打球和进行其它妨碍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动。
4、不准在寝室内饲养各种宠物。
5、不准向窗外、走廊或楼道上乱倒污水,乱扔果皮等杂物;不准乱扔酒瓶、热水瓶等玻璃制品。因乱扔物品引起骚乱的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引起人身伤害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加强晚归、留宿检查,晚上10:30以前学生回到宿舍,否则按晚归处理。如有特殊原因晚归者,应出示相关证明。
7、严禁学生从楼顶、墙脚或其它学生寝室翻墙、翻窗入室,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六、关于心理、思想工作
1、各班团支部认真排查不稳定因素,制定针对性方案、措施。
2、要高度重视,不能有松懈思想,要增强观察力、预见力,善于发现问题,并积极做好工作,及时帮助同学们疏通思想、解决困难。
3、心理咨询员及时反馈信息,不得漏报、瞒报。
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河南农业大学烟草学院
201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