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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大学烟草学院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8-11-08 18:51    浏览次数:
        为了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指导精神,我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了“绿色通道 圆梦大学”的制度,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制度建立
办理家庭经济困难手续及证明材料的同学开学后可先缓交学费,然后学院根据已经核实的家庭经济情况分别进行有关的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设置奖学金等资助措施,从而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二、申请条件
有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县级民政部门出示的家庭贫困证明及相关材料(如低保证、烈士证、残疾证或教育部门、民政部门发放的“特困家庭证明”、“困难家庭证明”等)。
三、 申请及审批程序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凭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的贫困证明材料,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学院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评议小组确认后,填写审批表,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
3、困难学生持审批表及学院的意见证明等到财务处核定缓交金额,办理相关手续。
四、贫困认定
学生入学后,学院将进一步核实其困难情况,根据困难程度,给予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方式补办缴费手续。对经核实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应补交相关费用。
五、 附 则
1、对困难学生要提供积极、主动热情的服务,除允许其缓交相关费用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外,还要协助困难学生解决生活中存在的其它困难。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材料审核,严防持虚假证明入学,扰乱正常秩序。
六、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七、 本办法由烟草学院负责解释。
八、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