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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大学烟草学院研究生导师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18-11-08 19:55    浏览次数:
        烟草学院为加强在校硕士研究生的管理,体现导师教书育人的职责,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岗位职责如下:
1、导师应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了解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各项政策,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我校培养研究生的各项规定和管理办法,对培养研究生应有高度的责任感,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以身作则。
2、导师应教书育人,成为研究生的良师益友,不仅要传授自己的学术专长,还要在治学、为人、品德等方面成为研究生的表率,能团结同志,严谨治学,关心学生。
3、及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学生的安全事故负责。
4、配合学校及研究生处制定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目录,参与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命题、评卷、复试、录取等工作。在招生过程中,应保守机密,自觉遵守招生的有关纪律,抵制不正之风。
5、参与制定本专业的培养方案,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与研究生一起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和确定研究方向。指导研究生拟定年度学习计划,指导和检查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教学和专业实践、科学研究和论文,督促研究生认真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任务,加强对研究生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灯多方面能力的培养,努力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6、原则上至少承担一门以上研究生课程的教学。
7、审定研究生外出学习计划(包括收集资料、参加学术会议及外出学习等),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8、指导研究生作读书报告、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拟定课题研究计划,定期督促和检查研究生做好课题研究和科研原始记录工作,审查学位论文,提出可否提交答辩的意见,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论文的评阅和答辩工作。
9、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经费,注意节约,杜绝不合理开支。
10、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研究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培养他们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勇于开拓创新的精神,教育研究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良好学风,树立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作风。
11、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研究生阶段性的各种考核和毕业就业等工作,对不宜继续培养的研究生,要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处理建议。
12、导师与研究生见面应形成制度,课程学习期间每周约见研究生不得少于一次。导师因公或因事出差、出国,应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在出差、出国前,要妥善安排并落实离校期间的研究生指导工作。离校六个月以内者,应将落实的指导措施报研究生办公室备案;离校半年或半年以上者,应提前三个月向学科组提出申请,并落实所指导研究生的更换导师事宜,并报研究生办公室备案。
13、导师应主动与学科组紧密配合,团结指导小组成员,充分发挥集体培养研究生的作用。并定期向研究生办公室汇报研究生及其培养工作情况。
14、导师应积极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研究工作,探索和掌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律,不断总结经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河南农业大学烟草学院
                                         2014年 5 月1日